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现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简称“民革新疆区委会”),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本党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实行民主监督;为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的历史任务,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民革新疆区委会内设4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参政议政部。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4人。现有在职人员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假休1人,退休人员13人。
民革新疆区委会设有五个市委会,分别为:民革乌鲁木齐市委会、民革昌吉市委会、民革石河子市委会、民革库尔勒市委会、民革阿克苏市委会;设有八个直属支部(含克拉玛依直属支部);设有两个小组,分别为民革奎屯小组、民革伊犁小组。
(二)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我区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对我区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以农业、法制、祖国统一为参政议政的特色。对我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为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社会服务。组织动员广大民革党员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通过社会服务的具体工作,在社会政治生活的宏观层面,宣传和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展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党派和全国各界人士通力合作,共同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良好政治局面。
5、加强对外联系,促进祖国统一。通过学术交流、出访、接待来访等形式,积极拓展与广大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的联系,推进经济、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和人员往来,加强与海外的交流联系。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财政批复民革新疆区委会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27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76.7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276.70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52.95万元,反映民革新疆区委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地区津贴补贴等。
项目支出23.75万元,为延续项目,主要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专项业务费,用于民主党派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调研活动经费。
三、2016年民革新疆区委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民革新疆区委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内没有因公出国出境项目。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没有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民革中央、民革各省市来疆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上年一致。没有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为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组织宣传等公务用车支出,以及编制内车辆的日常燃油、维护保养、保险等费用开支。预算数比上年增涨了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新疆各市级组织换届;二是参政议政重点调研课题较上年增加,车辆运行使用费用增加。
附件:民革新疆区委会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
民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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