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6〕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有关规定,现将新疆钢铁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疆钢铁学校(新疆钢铁高级技工学校)是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账户名称使用新疆钢铁学校。 2006年,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新机编办字[2006]132号)文件,将原新疆钢铁学校和新疆钢铁技工学校合并,组建新疆钢铁学校并挂新疆钢铁技工学校牌子。
学校主要职责任务: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钢铁行业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单位业务范围:钢铁工业类学科中专学历教育;相关专业技术开发及培训、科技咨询服务;钢铁类技术工人培训、相关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岗位培训、技术工人等级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等。
学校核定事业编制119名,实际在职人员105人。离退休人员135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32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入预算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6〕1号),新疆钢铁学校2016年收入预算为259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677.4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913万元。具体见附表。
(二)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55.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8.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8.6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具体见附表。
2、项目支出预算
依据学校发展要求,为使学校有序运转,项目支出预算为535.36万元,其中成本性支出360.76万元,主要用于招生业务、培训业务、学生实训耗材;德育团委学生会经费174.6万元,主要用于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学生民兵应急分队日常支出。项目支出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具体见附表。
3、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2.8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安排。具体见附表。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批次预计50批次,420人次。主要用于校际交流、考察来访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7.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学校公务用车数量为4辆,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租用费支出。
作者: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