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升级的支持效能,5月1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组织召开自治区国有企业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座谈会。
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对国有企业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具体路径和流程作了详细指导。自治区财政厅围绕如何规范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还本付息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自治区国资委介绍了当前自治区国有企业的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就自治区商贸物流集团、文旅投集团等14家自治区级重点国有企业提出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包装、谋划、储备、申报、审核、发行、实施等环节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政策答疑。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等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指导帮助国有企业挖掘、谋划、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切实发挥好专项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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